各课题负责人:
根据《关于申报2024年湖北职业教育发展研究院基金项目的通知》,为确保课题负责人如期完成研究任务,按照湖北职业教育发展研究院要求及《湖北职业教育发展研究院课题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现开展2024年湖北职业教育发展研究院基金项目结项验收工作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结题程序
项目负责人填写《湖北职业教育发展研究院结项-审批书》(附件1),《开题报告》(附件2,),《中期报告》(附件3)并提供支撑材料:申报书、立项批文、研究总报告(主要包括成果立项基础、文献综述、研究方法、研究结论、研究不足等,1万字以上)、公开发表的论文以及被有关部门批复的咨询报告。相关成果请按照《湖北职业教育发展研究院课题结题鉴定材料目录》(附件4)制作材料目录,并装订成册。
二、结项要求
1.依据《湖北职业教育发展研究院课题结题鉴定细则》(附件5)及《2024年湖北职业教育发展研究院基金项目立项通知书》结项要求执行。
2.项目负责人要如实填写结项申请材料,并保证项目建设成果没有知识产权争议。若存在材料弄虚作假或剽窃、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,直接予以撤项。
3.对不按时按要求结题(含超过延长期)或未能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,将按“终止”处理,并收回剩余课题经费,在两年内不能申报湖北职业教育发展研究院项目。
4.通过结项验收的项目,请于结项当年内完成经费使用。
5.如暂未完成结项要求,请提交延期申请(附件6)。
三、材料报送与时间要求
纸质版材料报送要求:须包含项目申请书和立项批文和其他证明材料,证明材料含期刊论文的,论文正文之前附上期刊目录页。相关证明材料要汇编成册,制作目录清单,置于证明材料首页)一式两份,结项-审批书签字、盖章手续完备。
电子版材料报送要求:结项-审批书word版,签字盖章后的验收申请书PDF版,及相关证明材料汇编PDF版(与纸质版保持一致)。
受理时间:2025年9月1日前。
联系人:陈老师670795821@qq.com。
附件:
1.《湖北职业教育发展研究院结项-审批书》
2.《开题报告》
3.《中期报告》
4.《湖北职业教育发展研究院课题结题鉴定材料目录》
5.《湖北职业教育发展研究院课题结题鉴定细则》
6.《湖北职业教育发展研究院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》
湖北职业教育发展研究院
2025年7月1日